土地续期与补地价
结论、地方实践与跨地区比较
01|核心结论
一、非住宅续期收费有法律基础,具体金额由地方规则与合同确定。住宅建设用地依法自动续期,费用依法律、行政法规办理;商业、办公及工业等非住宅依法申请续期,获准后重新签约付价。收费所对应的经济权益,是新增期间的土地使用收益。[N01] [N02]
二、补地价测算应先统一年期,再处理价格系数。上海一级商业、办公基准地价分别对应40年、50年;新增20年的价值需要作年期修正。政策中的70%价格下限与年期修正是两个步骤,具体衔接方式以适用核价规则为准。[SH04] [SH05]
三、K11约10亿元暂估具有数量级上的合理性,最终金额取决于核价和合同。按商办建筑面积、20年直线年期比例及70%系数测算,净地价约10.22亿元;计价面积较建筑面积低3%时约9.91亿元。项目披露的10亿元为补地价及相关税费合计暂估,净地价和税费拆分仍待取得。[R03]
四、提前续期的核心价值,是尽早确定可估值、可融资的未来权利。K11在估值日原剩余土地年期约18.67年,申请新增20年后,估值收益期可按相应权利条件延展。提前明确期限和成本,有助于现金流预测、基金期限安排及REITs发行准备。[SH03] [R03]
五、跨地区比较应同时考察续期价款与持续税租。香港一般用途地契的免补地价续期安排涵盖合资格商办、工业项目,并配套政府地租。澳门、新加坡以及台湾、日本的不同权利类型,各有期限和收费机制。投资比较应落到全持有期现金流。[H1] [M1] [S1] [T3] [J1]
02|中国内地:法律基础与地方实践
续期购买的是新增期间的土地权利
土地使用权具有约定期限。续期使权利延伸至新的期间,新增期间的收益构成补地价的经济基础。合理定价应识别新增权利、既有剩余权利以及业主投入形成的建筑和经营价值;收费权限及具体系数由适用法律、政策和合同落实。[N02] [N03]
制度沿革可归纳为:1990年确立有期限、有偿出让;1994年明确续期申请与重新签约付价;2007年形成住宅自动续期、非住宅依法办理的分流;2021年《民法典》第359条延续这一框架。地方工商业续期政策进一步细化申请条件、年期与核价程序。[N01] [N02] [N03]
房屋与土地期限错配的处理
| 情形 | 法律与实际处理 |
|---|---|
| 建筑先毁损,土地仍有剩余年期 | 剩余土地使用权通常继续存续。权利人按规划、许可等要求申请修复或重建,土地年期沿用原权利期限。 |
| 住宅土地到期,房屋仍可使用 | 住宅建设用地自动续期,费用依法律、行政法规办理。 |
| 商办、工业土地到期,建筑仍可使用 | 依法申请续期、重新签约付价;地上物的期满归属结合有效合同及法律规定确定。 |
| 因公共利益在期限内提前收回 | 依法处理建筑物补偿和相应土地出让金返还,与正常届满分别适用规则。 |
建筑安全使用年限属于工程管理问题,土地期限属于用地权利问题。2025年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对重建规划、届满续期和地上物处理分别设有条款;具体项目以实际签署的合同及适用法律为依据。[N01] [C3]
地方规则与已披露案例
| 地区及适用对象 | 续期安排 | 定价要点 |
|---|---|---|
| 上海非住宅,2026 | 区分临近届满与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提前续期;设REITs衔接安排 | 所在级别基准地价70%下限,区政府集体定价;年期与面积口径须落实到核价材料 |
| 广州工商业,2026试点 | 提前、届满续期均设条件,剩余加新增年限受用途上限等限制 | 达标工业采用基准地价、达标商服采用标定地价;规定年限比例和70%系数 |
| 济源特定协议短年期,2022 | 新增一般不超过20年,并受累计年限限制 | 工业新增5/10/15/20年,对应起始价系数0.1/0.2/0.3/0.4 |
| 重庆綦江非住宅,2025 | 申请、部门审查及政府审批 | 按申请时点评估,历史逾期另行处理 |
| 深圳特定历史房地产 | 按历史划拨及旧合同规则处理 | 35%及年期修正适用于相应历史对象 |
来源与时间:[SH05] [GZ01] [JY01] [CQ01] [SZ01]。上海234号文在本研究中采用转载影印原文,政府发布副本列入后续核验事项。
落地实践:湖南官方2026年披露,株洲春风雅马哈约262亩工业地续期10年,成交价2,502万元并签订合同;沂水县政府2023年批准一宗商业用地40年续期方案。前者已披露价款与签约,后者已取得政府批准文件。两类材料分别支持成交实践与行政审批的结论。[ZZ01] [YS01]
03|港澳台日及新加坡:集中比较
比较的起点是权利类型。香港、澳门与新加坡的政府土地租赁,台湾公有土地地上权,以及日本普通或定期借地权,都有各自的期限安排。台湾、日本私人土地所有权本身通常没有统一的出让届满日。[H3] [M1] [S1] [T1] [T2] [J1]
| 地区 | 原始年期或主要权利 | 续期安排 | 续期价款与持续负担 |
|---|---|---|---|
| 香港 | 历史地契有75、99、999年等;1997年7月15日后一般新批地契为50年 | 合资格一般用途地契可按制度续50年;适用商业、住宅和工业,具体地契及特别用途另核 | 免续期地价;续期通常缴纳应课差饷租值3%的政府地租,另有差饷等税费 |
| 澳门 | 租赁批给首次最长25年;区分临时与确定批给 | 确定、有偿批给原则自动续10年,合同及法定特殊情形另行处理;临时批给仅限法定例外 | 续期特别税捐通常为最新调整土地年租的10倍,日常地租另计 |
| 台湾 | 私有土地所有权;公有土地另设地上权。国有非公用土地地上权最长70年 | 按规则、招标文件及合同处理;地方可设有偿议定延长机制 | 初设权利金、年度地租及延长期权利金分别确定;到期建物移转依合同 |
| 日本 | 普通借地权初期至少30年;一般定期借地权至少50年;事业用定期借地权10年至不足50年 | 普通借地权有法定更新保护,首次更新原则20年、以后10年;定期借地权依制度及契约届满处理 | 地租及约定更新料按具体借地关系确定 |
| 新加坡 | 住宅99年常见;商办有30年及99年项目;工业有20、30年等 | 国有租赁土地届满原则归还,续期个案审批;SLA与JTC各有申请及产业条件 | 土地续期按政府估价或适用费率付费,年租与预付价款依项目安排 |
依据:[H1] [H2] [H3] [M1] [M2] [T3] [T5] [J1] [J2] [S1] [S3] [S4] [S12]。
三项值得借鉴的制度特征
香港:续期确定性与年度地租相结合。2024年7月5日起适用的法定公告机制,简化合资格地契延长50年的手续。政府保留依法决定特定地契不予续期的权力。商业办公可纳入一般用途安排,办公物业的适用性以地契性质确认。政府地租的3%以年度应课差饷租值为基数。[H1] [H2]
台湾与日本:合同和权利类型决定期满处理。台中市财政局公开的合同文本设初期30年、可申请延长最多20年,延长期权利金重新估价议定;它提供了明确的合同机制样本。日本普通借地权有更新保护,出租人拒绝更新须具备相应正当事由;定期借地权则通过法定形式和约定明确期满安排。[T5] [J1]
新加坡:续期与规划、产业表现结合。SLA一般允许在原租期过半后、至少届满前3年申请,按规划及经济社会目标审批。JTC自2026年1月1日起,对合资格20年工业租约设置分两次各延长5年的Flexi Extension机制,并附投资和经营条件。Lorong 3 Geylang的191个住宅地段于2020年12月31日结束60年租期并归还,体现了届满退出的实际执行。[S1] [S5] [S6]
04|上海K11:续期如何支持REITs
项目关键问题是土地期限、估值收益期和基金期限的衔接。K11采用续期完成后的权利条件进行估值,办理续期及确定成本因此成为交易方案的重要环节。[R03]
| 项目 | 截至资料基准日的披露 |
|---|---|
| 物业与面积 | 淮海中路300号;办公80,549.21㎡、商业35,473.36㎡,商办合计116,022.57㎡;车位另计 |
| 原土地期限 | 1994年12月2日至2044年12月1日,综合用途50年 |
| 申请与初审 | 2026年6月5日申请新增20年,拟至2064年12月1日;6月29日获区规资局初审同意 |
| 估值年期 | 2026年3月31日原剩余18.67年;续期假设下为38.67年 |
| 价款与估值 | 补地价及相关税费暂估10亿元;物业估值45.68亿元,包含续期完成的假设 |
| 证券安排 | 拟募集38.18亿元,基金及专项计划拟40年;上交所2026年9月19日受理 |
出处:招募说明书正文第48—49、74、84—86、237—239页及上交所审核动态。土地审批记录为初审阶段,后续以正式批准、出让合同、付款和登记文件确认。[R03] [R05]
上交所规则关注基金、专项计划期限与土地或经营权期限的匹配,并要求估值考虑土地期限。提前续期将未来的使用年期和成本纳入当前交易条件,便于形成可核验的现金流预测和发行安排。[R01] [SH03]
对K11的判断:续期落实程度会影响估值、交易结构和发行准备。如果最终年期或价款与申报假设发生变化,相关估值和方案需同步调整。基金收益预测还应覆盖翻新、必要改造及停租损失,匹配延长后的运营期间。
05|补地价:年期、面积与付款时点
20年价值需要与基准地价的40/50年口径衔接
上海2026年基准地价的价格基准日为2026年1月1日。一级办公楼面价25,130元/㎡,对应50年;一级批发零售36,670元/㎡,对应40年。本研究按一级地段设定,将商办建筑面积作为初步测算面积。[SH04]
采用“直线年期比例修正,再乘70%”的研究情景:
| 用途 | 面积(㎡) | 情景单价(元/㎡) | 净地价(亿元) |
|---|---|---|---|
| 办公 | 80,549.21 | 25,130 × 20/50 × 70%=7,036.4 | 5.6678 |
| 商业 | 35,473.36 | 36,670 × 20/40 × 70%=12,834.5 | 4.5528 |
| 合计 | 116,022.57 | 分用途计价 | 10.2206 |
年期和面积共同决定测算结果。完整40/50年基准价格仅乘70%,在同样面积下为23.28亿元;加入新增20年的直线比例后为10.22亿元。这说明年期修正对结果具有实质影响。上海最终核价公式、70%所对应的比较基数和核定计价面积,需由项目核价材料确认。[SH04] [SH05]
计价面积与建筑面积的差异
下表设定商业、办公计价面积较建筑面积同比例减少,其他参数保持一致:
| 面积扣减假设 | 情景净地价(亿元) | 与10亿元暂估合计之差(万元) |
|---|---|---|
| 0% | 10.2206 | −2,205.93 |
| 2% | 10.0162 | −161.81 |
| 3% | 9.9140 | 860.25 |
| 5% | 9.7096 | 2,904.37 |
净地价降至10亿元以下的面积扣减阈值约2.1583%。在3%情景下,10亿元暂估合计扣除净地价后约余860万元;在5%情景下约余2,904万元。项目披露暂估包含相关税费,因此实际测绘面积和价税拆分是下一步核验重点。表中面积比例均为敏感性参数。
提前付款的经济含义
新增权利从约18.67年后开始,其现值受等待时间、未来地价及折现率共同影响。若同类续期价格年增长率为g、折现率为r,简化的当前等值成本为:
当前等值成本=按今日价格估算的续期成本 × [(1+g)/(1+r)]^18.67。
g接近r时,价格增长与折现影响可大致抵消;g低于r时,当前等值成本较低。提前完成续期还能立即带来期限确定性与融资便利,这是另一项经济收益。
测算结论:10亿元暂估可以通过合理的年期和面积假设得到接近的数量级;上海正式核价仍应以适用政策及项目文件为准。广州对特定达标项目明确设置年限比例与70%系数,为地区间方法比较提供了可复算样本。[GZ01] [R03]
06|持有税费:统一计税基础后再比较
年度持有税费影响物业净现金流,应与续期价款一并纳入投资分析。下表保留已核实的一般制度与适用年度。
| 地区 | 计税基础与主要规则 | 适用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香港 | 非住宅差饷通常为应课差饷租值5%;适用政府地租另计3%;出租物业税为应评税净值15% | 差饷及地租按2026—27资料;物业税有标准扣减,公司出租须衔接利得税规定 |
| 澳门 | 非出租房屋按评定租值扣10%后征6%;出租房屋2026年度税率8% | 出租法定税率10%,2026预算调低至8%;合资格基金及特殊项目公司有专项豁免认定机制 |
| 新加坡 | 非住宅按评估年租值AV的10%;自住住宅累进0%—32%,非自住住宅12%—36% | 自住税阶自2025年起,非自住税阶自2024年起;2026年度回扣另计 |
| 美国 | 主要按核定财产价值及所在地规则征税 | 税率、评估比例、免税额、估值增长限制与重估规则共同决定税额 |
依据:[H4] [H6] [M5] [M6] [S8] [S11] [U1] [U3] [U4] [U5]。
美国的两个代表性安排:加州一般基本税率为计税价值的1%,另有适用债务税等;Prop.13限制一般年度估值增长,取得物业、新建或所有权变更等可能触发重估。纽约市2026税年第4类多数商办物业税率为应税评估价值的10.848%,目标评估比例为税务核定市值的45%,并适用过渡估值及豁免规则。[U3] [U4] [U5]
统一分母的示例:若税率为评估年租值的10%,且评估年租值相当于物业资本价值的4%,该项税约等于资本价值的0.4%/年。4%在此为换算假设;地区间税负比较还需加入其他税租、主体优惠及续期支出。
07|研究判断与后续核验
本研究形成的主线是:新增土地年期形成经济价值,地方政策确定付价机制,提前续期提高存量资产的交易和融资确定性。跨地区制度差异主要体现为权利类型、续期确定性、一次性价款和年度税租的不同组合。
对上海K11,目前最有解释力的结论是:提前明确新增20年的权利和成本,有助于将土地期限纳入REITs估值及交易安排;约10亿元暂估与年期、面积修正后的测算处于相近数量级。最终判断应由以下三组材料闭合:
| 优先核验材料 | 要确定的结果 |
|---|---|
| 正式批准、续期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 | 新增年期、生效条件、届满建筑物安排 |
| 上海核价表、测绘计价面积、价税拆分及缴款文件 | 年期修正、70%比较基数、净地价及实付总额 |
| REITs后续问询回复及注册发行文件 | 续期条件如何进入估值、期限设计和交易交割 |
版本口径:本次为既有研究的结构与文字修订,政策及项目事实保持2026年9月20日的核验时点。正文保留与结论直接相关的来源,便于读者复核。
附录|主要来源
各条来源的核验日期均为2026年9月20日。法律、政策、项目披露与研究情景在正文中分别标示。
- N01 · 内地|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。第344、358、359、1260条
- N02 · 内地|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(2019修正)。第22条
- SH04 · 上海|上海市城乡建设用地基准地价(2026年)。沪规划资源用〔2026〕110号;PDF第4—9页
- SH05 · 上海|上海市工商业项目土地使用权续期工作指导意见(试行)影印件。沪规划资源用〔2026〕234号;第五、六、七部分见图片4—6
- R03 · 上海|广发新世界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(草案)。正文第27—28、45—50、74、84—86、237—239、253—254页;PDF页码加1
- SH03 · 上海|上海市加强土地管理十五五规划。工商业续期、REITs部分
- H1 · 香港|地政总署:契约续期。一般商业、住宅、工业地契;1997政策及2024法定机制说明。
- M1 · 澳门|第10/2013号法律《土地法》。第47—49、53条;期限、确定/临时批给、续期税捐。
- S1 · 新加坡|SLA:Lease Policy。页面更新2025年6月27日;届满归还、申请条件、续期估价及建筑物溢价。
- T3 · 台湾|财政部:国有非公用土地设定地上权作业要点。2026年1月15日修正;第5点年期、权利金等。
- J1 · 日本|e-Gov:借地借家法。第3—6、22—23条;普通、一般定期及事业用定期借地权。
- N03 · 内地|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(2020修订)。第8、12、22、40、41条
- C3 · 中国内地|自然资源部、市场监管总局:2025版出让合同示范文本。GF-2025-2601;第18、24—26条。效力层级是示范合同。
- GZ01 · 广州|广州市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管理试点方案。第一至七部分
- JY01 · 济源|办理协议出让非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实施意见。济政办〔2022〕1号,一至五
- CQ01 · 重庆綦江|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管理暂行办法(试行)。綦江府办发〔2025〕20号,第2、5、12—18条
- SZ01 · 深圳|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。深府〔2004〕73号,第2—5、7条
- ZZ01 · 株洲|首宗工业用地弹性续期项目签约。春风雅马哈、春雅减震器
- YS01 · 山东沂水|对张树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批复。沂政字〔2023〕152号及请示附件
- H3 · 香港|地政总署:土地契约制度及土地政策。历史年期、1997年7月15日后一般50年新批地政策。
- T1 · 台湾|法务部:民法物权编、所有权。第765条等;所有权基本内容。
- T2 · 台湾|法务部:民法普通地上权。第832—840条等;期满与建筑物的契约安排。
- H2 · 香港|地政总署:续期常见问题。2024年7月5日起;一般用途、特别用途和短租的区别。
- M2 · 澳门|第219/93/M号训令。第2条等计税规则;须结合后续修法。
- T5 · 台湾|台中市财政局:设定地上权合同书。第2、2-1条;30年及延长最多20年。未见可确认发布日期,按核验日记录。
- J2 · 日本|国土交通省:定期借地权制度。各类型年期和续期差别。
- S3 · 新加坡|URA:2023年供地项目技术资料。Punggol Walk商业30年、最低办公面积;住宅项目99年。
- S4 · 新加坡|JTC:Lease Renewal Handbook(2025年7月)。PDF第3、5、7页附近;年期、窗口、土地及建筑收费。
- S12 · 新加坡|URA:Woodlands Avenue 2供地资料。含办公、住宅、零售的综合项目,99年;网页更新2026年7月1日,不作为项目成交或续期证明。
- S5 · 新加坡|JTC:Industrial Land Lease Framework调整。2025年3月6日发布;脚注明确Flexi Extension自2026年1月1日实施。
- S6 · 新加坡|SLA:2020/21年报。Lorong 3 Geylang,191地段,2020年12月31日届满归还。
- R05 · 上海|广发新世界REIT项目审核动态。AUDIT_STATUS=1;ACCEPT_DATE=2026-09-19
- R01 · 内地|REITs审核关注事项指引(2025-12-31)。正文第44、52条;商业不动产附件第6、13条
- H4 · 香港|差饷物业估价署:计算机及年度征收率。2026—27差饷与政府地租。
- H6 · 香港|税务局:物业税常见问题。15%、净值计算、20%标准扣减、自住等。
- M5 · 澳门|财政局:市区房屋税。非出租6%及扣减、出租法定10%。
- M6 · 澳门|第13/2025号法律《2026年财政年度预算案》。2025年12月29日公布;第20、21、26条,2026年度优惠。
- S8 · 新加坡|IRAS:Property Tax Rates。非住宅10%及住宅两类税率。
- S11 · 新加坡|IRAS:2026年自住住宅物业税回扣公告。2025年11月28日发布;HDB15%、私人10%封顶500元。
- U1 · 美国|Texas Comptroller:Property Tax Basics。德州地方征税框架,无州级物业税。
- U3 · 美国|California BOE:California Property Tax Overview。2025年3月版;Prop.13,1%与估值调整、重估。
- U4 · 美国|NYC Finance:Property Tax Rates。本轮页面列2026税年,不能替换为2027年。
- U5 · 美国|NYC Finance:Determining Your Assessed Value。6%、45%评估比例及增长、过渡规则。